公司條例
公司成立
HK Company
Ordinance
公司成立後不容忽視以下公司條例:
- 必須保存登記冊(包括股東登記冊及押記登記冊)
- 公司名稱必須加於: 通訊,如信件及通知,交易文件,支票、發票及收據等
- 每年換領商業登記
- 每年公司成立 日的 42 日內,需填報周年申報表(連同正確費用 $105),
如沒有附上正確費用,公司註冊處處長會拒絕登記文件。另逾期交付周年申報表,登記費另會大幅度提高,由$870 至$3,480 (逾期超過3個月至9個月不等)。
如未有遵從公司條例的規定,失責或持續失責可被罰款。